[抗議]為什麼老鳥都不會錯?

對於本站有任何建議與指教的地方,請來此發言。

版主: DearHoney

回覆文章
knift
神人
文章: 360
註冊時間: 2001-11-14 08:00

文章 knift »

justthinking 寫:真不知道跟一些躲在網路後面用虛擬的名稱打些不負責任言論然後又亂指責別人 亂貼標籤的那些人比起來誰才是真正的懦夫??

knift你也不算是所謂的"新手"了吧 講這種話出來真的是比那些不懂又不肯去看板規的新手要更差勁!!

盜版不是只有法律規定才算成立與否的吧!!
就像通姦除罪後 難道通姦這個詞語就該從人類社會中去除掉??
要是嫖妓也除罪(賣春者部分) 花錢去買性行為就不再是嫖妓??
打手二號馬上就出來?效率還真高咧∼
果然同夥都不會錯,錯的都是別人…
你難道沒看到那些引用錯誤法條的人所PO的錯誤法條嗎?
你怎麼不跟他們講一下自己弄錯了?
justthinking兄你也讓我太失望了,跟他們一丘之貉,
只會指責別人,自己人完全都沒錯。
在這個討論中下載版權mp3有沒有犯法到目前是清楚了,剩下的只有大家對“盜版”定義認定的不同。但那些引用錯誤法條的人完全就是自己弄錯,跟什麼個人認定完全無關!!難道出來道歉一下會死喔?
我比新手更差勁,但我知道我該道歉、認錯的時候我絕對不會猶豫。
天地
神人
文章: 1244
註冊時間: 2001-01-03 08:00
來自: 東大畢業生

文章 天地 »

怪哉,幫KD抱屈不行啊?哪像你單打獨鬥的,存心鬧的傢伙
跟你這種傢伙不需要認真

話說回來,這裡似乎還沒人用疑問句罵人,這句話你要硬凹嘛?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敗家者天堂
聯繫:

文章 justthinking »

所以你現在也承認了對於什麼算是盜版每個人的認知不盡相同對吧??
你現在要爭的也就是要那些引用錯錯誤法規的人出來道歉是吧??

這是很簡單的兩個問題
你可以直接回答是或不是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knift
神人
文章: 360
註冊時間: 2001-11-14 08:00

文章 knift »

justthinking 寫:關於"單從現存的法律來看 下載MP3違不違法"這個爭論這個討論串已經還給knift你公道了吧??
這樣還不夠??你還真以為這件事情從頭到尾你沒有一點錯??就算KD跟APP引用錯法條那也只是他們對法律的認識沒你多 查證的工作做的沒你確實

這跟KD把下載MP3跟盜版放在一起比喻有什麼關聯??難道只有你說的盜版才算盜版??
下載MP3就算不犯法 但是這個行為是不是盜版只怕不是你knift一個人說了算數的吧??
呵呵呵…是不是盜版我說過了,不是我們任何一個人可以認定,只有法律可以。
你都說他們引用錯的法條了,那他們有表示過:"sorry!我看錯了"嗎?
好∼我有錯,請你把我犯的錯指出來,我會很樂意跟大家道歉,不會像你的好朋友們縮頭縮尾的。
knift
神人
文章: 360
註冊時間: 2001-11-14 08:00

文章 knift »

justthinking 寫:所以你現在也承認了對於什麼算是盜版每個人的認知不盡相同對吧??
你現在要爭的也就是要那些引用錯錯誤法規的人出來道歉是吧??

這是很簡單的兩個問題
你可以直接回答是或不是
是∼
knift
神人
文章: 360
註冊時間: 2001-11-14 08:00

文章 knift »

天地 寫:怪哉,幫KD抱屈不行啊?哪像你單打獨鬥的,存心鬧的傢伙
跟你這種傢伙不需要認真

話說回來,這裡似乎還沒人用疑問句罵人,這句話你要硬凹嘛?
好∼我為我對KD說過“你是什麼東東”道歉∼
我應該說“你以為你是誰”…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敗家者天堂
聯繫:

文章 justthinking »

法規部分你的確引用的很精準..不過呢..
knift你在那串討論犯的錯誤就我來看至少有兩點
第一:mp3不等於盜版
這串討論開始有火藥味就是從"網路上流傳的128Kbps MP3"這邊起頭的
那些網路上流傳的128Kbps MP3檔案十個裡面有幾個不是盜版??
你是啥東東?
明明就是在罵人卻還要辯解說這是疑問句所以不算人身攻擊??
你這行為跟你口中那些只會玩文字遊戲狡辯的"其他人等"有什麼分別??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knift
神人
文章: 360
註冊時間: 2001-11-14 08:00

文章 knift »

justthinking 寫:法規部分你的確引用的很精準..不過呢..
knift你在那串討論犯的錯誤就我來看至少有兩點
第一:mp3不等於盜版
這串討論開始有火藥味就是從"網路上流傳的128Kbps MP3"這邊起頭的
那些網路上流傳的128Kbps MP3檔案十個裡面有幾個不是盜版??
你是啥東東?
明明就是在罵人卻還要辯解說這是疑問句所以不算人身攻擊??
你這行為跟你口中那些只會玩文字遊戲狡辯的"其他人等"有什麼分別??
第一點我不會道歉,因為我們對“盜版”的認定不同,我認定的是法律所禁止的事,所以即使從網路上下載版權mp3我也認為不是盜版,但我尊重其他人有不同見解。
第二點我已經道歉了。
此外玩文字遊戲的不止我一人,KD用了錯誤法條來證明下載MP3犯法,然後再來說自己從未說過下載MP3是犯法的…你有看到這點嗎?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敗家者天堂
聯繫:

文章 justthinking »

本來很嚴肅很有意義的討論現在這麼一搞變成鬧劇了 knift你對這種結果高興的起來嘛?

本來以為你是想要爭一個理 想要讓大家都了解現在的法規已經將下載MP3除罪了
之前關於法規的討論我是有偏袒誰或是幫誰助拳了嗎??

但是後來你的舉止 真的很像愛到處亂告狀的小朋友 "-.-"

還有..天地跟APP和我頂多只能算是見過面有點頭之交的網友
我跟他們兩位私下基本上重來沒有過什麼互動 頂多就是網聚的時候在一起吃過一兩次飯而已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敗家者天堂
聯繫:

文章 justthinking »

你說你所認定的是法律禁止的事情

那我反問你 法律禁不禁止"重製"? 將CD壓成那些MP3檔是不是重製?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請問那些MP3的存在本身是不是違法??

對上面這段文字我思慮有點不周 再這邊做點補充
先撇開下載或是上傳或是散佈的問題 單單就硬碟中有MP3來討論好了

假設IFPI跟法官申請搜索票來檢查你的電腦 發現硬碟中有若干有版權的音樂檔
請問IFPI可以要求你刪除這些檔案因為你沒有得到正式的授權嘛??
最後由 justthinking 於 2004-01-27 15:50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回覆文章